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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电煤合同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
| 2008-07-17 16:35 来源《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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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精神要求,7月9日,“2008年电煤合同监管工作会议”在美丽的青城呼和浩特隆重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朱跃年处长、铁道部运输局黄宪章处长、交通部水运司李冬亭处长、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王战军副理事长、内蒙古煤炭工业局陈局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部主任李昕主持。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集团公司的代表共1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朱处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目前正是迎峰度夏期间,奥运会和残奥会也即将召开,保障电煤的有效供给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京津塘地区电煤供应尤为重要。同时要求各煤炭企业一定要有大局观念,要把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放在首位,依法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
铁道部运输局黄处长在讲话中指出,铁路部门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重点煤炭合同监管的要求和部署,把重点电煤合同运输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加大运力倾斜力度,加快兑现率较低合同的补欠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电力迎峰度夏及奥运会期间的电煤供应。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王战军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他说加强煤炭合同监管工作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下,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他强调在煤炭需求旺盛、资源偏紧、价格飙升、煤炭供应面临极大压力的情况下,提高煤炭合同的履约率,对于煤炭企业来说不仅仅是履行经济责任,更是在承担社会责任。为此,他对煤炭各级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一是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煤炭企业落实国家监管合同,确保合同兑现。二是煤炭企业要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合同。三是煤炭企业要尽快建立监管合同的执行监测系统和统计报表制度,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最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部主任李昕对《2008年电煤合同监管工作会议纪要》进行了解读,并对电煤合同监管工作的执行及上报数据的填报办法做了具体说明。
会上,到会的各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都进行了汇报发言,并对当前的煤炭市场状况、运销形势和电煤合同监管工作以及如何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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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仲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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